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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定额函[2012]3号
关于2012年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与从业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规定,2012年为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考试年,为做好2012年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电力工程造价专业二年以上;
(二)大专学历,从事电力工程造价专业三年以上。
二、考试方式、科目与时间安排:
(一)考试方式:采用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的办法,采取笔试的形式。
(二)考试科目:
1、工程造价管理综合知识
2、专业知识:机务、发电电气、发电建筑、变电电气、变电建筑、送电线路、20kV及以下配电网(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一)
(三)考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
上午: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综合知识
下午:14:00-17:00 专业知识
三、报名时间及申请审核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3月21日。
(二)报名程序:
1、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形式,申请人登陆“中国电力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ecm.net.cn)”进入“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管理系统”,按照“系统帮助说明”填写《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申请表》后上传;
2、 申请人将《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申请表》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二张一并提交初审机构初审;
3、 初审机构对申请人信息资料及资格进行初审;
4、 各初审机构于
(三)审核程序:
1、各初审机构,登陆“中国电力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ecm.net.cn)”,进入“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管理系统”,再进入“认证管理”,严格按照《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与从业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
2、将合格人员报上级审核机构。同时打印汇总表,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报送定额总站。
3、各认证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集团)认证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其余单位由定额总站负责初审工作。
(四)初审机构审核时间: 2012年2月20日至3月21日。
(五)网审机构审核时间:2012年3月31日前。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对所属各级初审机构提交的认证申请资料及资格进行审核合格后,统一上报定额总站。
(六)2012年4月6日结束终审。
四、联系方式:
联系 人: 张建功 潘 玲
联系电话: 010-63415029 010-63415487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